1.军队院校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参加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招生控制分数线类型; 未婚,年龄不低于17岁,不超过20岁(截至2023年8月31日); 高中体质测试合格(及格)以上; 参加军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全部合格。
2、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当到报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考并进行政治考核。 政评工作将于6月20日17:00结束,逾期不再组织。 考生应于6月10日前到所在地人社部报名参加政治考核。因逾期报名而未能在20日前完成政治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当参加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 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应到所在地人民武装部领取加盖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参加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 面试和体检。 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考生和家长收取费用。
4、2023年,军队院校在我省进行面试、体检。 省内设立福州、泉州。 福州将承担福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平潭考生面试和体检工作。 任务、考试考生到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福州市鼓楼区北西二环路156号)报到; 考生报考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应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化服务大厅高考成绩认证查询系统( )打印个人高考成绩单。 取得准考成绩的考生即可进入考场。
5、面试和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6日至27日。
详细安排:
①26日上午,福州、宁德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加考试; 泉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加考试。
②26日下午,莆田、平潭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加考试; 漳州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加考试。
③27日上午,三明、南平地区考生在福州点参加考试; 厦门、龙岩地区考生在泉州点参加考试。 26日,福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平潭考生参加考试; 27日,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四地考生参加考试。 考生应于上午7点30分、中午12点30分之前到相应地点等候检查。 各地考生须严格按照明确时间节点,到指定系统医院参加面试和体检。 逾期将不予安排。
温馨提示:
① 上午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得进食或喝任何东西(包括牛奶和饮料)。 体检当天早上不应吃或喝任何东西。 下午体检的考生可以在当天上午8:00之前吃少量易消化的食物(建议吃粥等,不建议吃水果等含糖量高、容易胀气的食物) 、牛奶、豆浆、甜品等食物,否则可能会影响体检结果,当天上午8点以后应避免进食和饮水。
② 体检当天不要佩戴金属物品,如手表、项链、吊坠等; 女性体检时不宜穿连衣裙、裤袜(X光检查时不穿胸罩)。
③所有考生在抽血和彩超检查后必须进食(包括喝水)。 完成彩超检查后才能进行尿常规检查。 子宫附件彩超检查前,女性考生必须喝1000毫升水,并在检查前憋尿。 尿检时,从中段收集尿液,尿量应大于尿杯的1/2(女性经期不能进行尿常规检查)。
④戴隐形眼镜的人在检查视力前必须摘下隐形眼镜。
⑤ 如果您曾经在抽血时出现过针晕或出血的情况,请提前告知抽血护士,以便做好应急准备。
⑥如血压、心率等因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法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将于当天当场复查,离开体检后不再复查。考试地点。
⑦有过手术、外伤等可能影响体检结论的损伤史者,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接受过屈光手术的考生,应提供诊断证明或随访记录(原件或加盖治疗医院医疗科章的复印件)。
六、为保证整个面试、体检过程安全有序,参加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的考生应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① 考生原则上应自行前往面试、体检地点,不得有家长陪同,不得在面试体检地点附近停留、聚集;
②考试期间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不得直接进入考场,必须由体检医院全面检查,综合评价其是否符合参加考试的条件;
③除部分项目检查要求外,考生面试、体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健康检测,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部署安排。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三项规定。 如有不服从现场管理等行为,将直接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
7、考生须持有《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个人高考成绩单、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注册时红色背景。 历届高中毕业考生还需提交原高中出具的高中生体质测试成绩证明(应届毕业生体质测试成绩统一通过“福建省中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单”提供)综合质量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8、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人员的指导下,填写所在县(市、区)的基本信息、考生编号、报考军校动机,并贴照片,完成全部面试面试人员要求的项目。 每位考生只有一份《面试表》和《体检表》。 考生应认真填写表格,防止错误、遗漏或涂改。
9、考生面试结束后,通过面试的考生应请面试组负责人在《体检表》面试结论栏中签署面试意见,然后到体检点办理面试手续。凭《准考证》及相关表格参加体检。
10、体检前,考生应查阅体检点入口处的公示牌,熟悉各项检查项目。 体检项目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体检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严禁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严禁找人代行检查或改变体检结论。 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考生对体检程序和项目不清楚时,可以向体检工作人员咨询,体检工作人员有义务立即回答合理问题。
十一、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体检点时,应主动交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表格”(简称“三表”)交给工作人员领取。 严禁考生私自带走“三表”,违反规定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8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预计下午或晚上公布,请考生家长耐心等待)(按Ctrl键浏览网页时+F可快速搜索)。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于6月29日上午8点前到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最终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12、面试、体检时,未携带有效证件或未携带所需证件、材料的,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工作区(身份证丢失应补办)提前向公安机关出具并当场提供)。 考生在军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全过程中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如有隐瞒、谎报行为,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报考军事院校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整个招生过程中,考生或家长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谋取私利的行为,可随时向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举报(咨询举报热线: 0591-24950179)。 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