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区
高中招生及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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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学业水平测试
分为计分科目和不计分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 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与往年一样,笔试评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体育和健康检查按照南宁市统一规划和组织,相对集中进行。 考试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再折算成总成绩。
技能测试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室操作测试。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 学业成绩达到标准的,方可考入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地理、生物(含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为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成绩不计入计分科目。
2、理化实验操作、体能测试、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理化实验操作测试将于5月7日至8日举行。 考试成绩分为两个等级:达标和不达标。 符合标准的,方可考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体能测试将于5月10日至17日举行。 此次试验将按照南宁市的统一规划和组织,相对集中地进行。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从跑、跳、射击、民族体育、兴趣特长等五项中任选三项。 每项天赋满分20分,满分60分。 考生的体育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然后折算成总成绩。
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仅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为C级及以下(含C级)的考生,不得进入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为D的考生不能进入普通高中。
三、评分科目笔试时间和方式
评分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及要求如下:
4. 计分科目笔试成绩表示方法
笔试各科成绩分为八个等级。 比例原则上是根据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即从高到低,大致为:A+(占5%左右)、A(占10%左右)、B+(占约15%)、B(约20%)、C+(约20%)、C(约15%)、D(约10%)、E(约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加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从高到低:A+(约5%)、A(约9%)、B+(约19%)、B (约21%)、C+(约19%)、C(约15%)、D(约8%)、E(约4%)。
5.如何报考城市高中
(一)集中报名点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注册方法有3种。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期限内自主选择:
1.个人自助登记。 考生可在任何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参加初中注册。 考生可返回原初中,通过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参与网上报名;
3、考生应到指定集中报到点报到。 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在南宁市三中设立集中报名点。 考生可凭准考证现场报名。 南宁市高中招生办工作人员将协助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采用个人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登录南宁市中考招生信息网()完成全部操作。 报名期间,考生及家长可在任何一台能正常上网的电脑上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变更报名、退出等操作。 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向本市任意一所普通高中提出申请。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随意选择报名、变更或退出。
由于通过互联网建立开放报名模式,考生和家长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进行选择。 即从报名第一天开始,所有学校都拥有开放报名权。 考生可以根据中考成绩选择性报考不同级别。 高中级别学校,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的入学期限不同。 凡已过了注册入学期限的学校,将不再接受注册。
(3) 便捷的报名结果查询方式
通过该网站,您可以免费查询考生所需的相关信息。 挂牌报名网站后,中国招生办公室将分阶段免费提供中考成绩查询、招生证件政策查询、招生学校介绍、实时报名信息、录取信息等内容。
六、城市高中学校注册招生安排
南宁市高中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将于7月15日至18日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将于7月15日至17日三天内进行。 入学期间,将执行各学校(包括对象学生)的指示。 和非定向学生)和定向招生计划同时完成。 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同步招生,7月18日完成网上报名。
7.自治区公立示范高中
必修课程定向生比例保持在50%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文件要求,2021年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强制定向招生比例保持在50%。
(一)定向生名额。
今年,南宁市公立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强制计划名额的50%将分配给负责辖区学生的初中。
(二)目标学生的注册和录取。
1、各学段学生信息在招生前已录入高中招生系统。 考生在高中注册时无需注明。 系统将根据考生类别和学校偏好自动排队。
2、招生期间,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到情况,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次进行招生。 顺序为:必修项目非定向名额录取——指导性计划定向名额录取——指导性计划空缺名额录取——指导性计划录取。
3、定向招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过校内竞争获得公办示范普通高中预分配给学校的强制性计划名额; 二是考生成绩不低于所申请的公办示范普通高中成绩。 目标录取的最低成绩。
八、城市高中入学分数限制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进入普通高中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检测初中生基本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手段。 考核结果不仅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为C级及以下(含C级)的考生,不得进入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为D的考生不能进入普通高中。
(二)理化实验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考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三)指令性计划中:
1、单科成绩为C、D、E的考生不得进入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录取;
2、单科成绩为D、E的考生,不得进入除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以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单科成绩在两科均为E的考生,不能进入普通高中。
(四)指导性规划中:
1、单科成绩为D、E的考生不得进入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录取;
2.单科成绩为E的考生,不能考取除南宁市第二中学、南宁市第三中学以外的其他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3、单科成绩达到3个E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普通高中。
(五)进入城市公办示范高中的最低总成绩要求。
入读南宁市二中、三中必修专业(含特长生、师范生)和辅导专业的最低总成绩为A及以上(含A及以上);
南宁市第一中学、第八中学、南宁外国语学校、第十四中学、南宁市培红民族中学、第二十六中学、第三十三中学、第三十六中学、永宁市高中强制计划(含特长生、指导型生)及引导类项目,入学总成绩最低为B及以上(含B)。
入读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教学项目(含特长生)、辅导项目的最低总成绩为C以上(含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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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各种特殊情况的候选人
南宁市普通高中就读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的初中毕业生申请入读南宁市普通高中的手续。
凡户籍在南宁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初中毕业生,想就读南宁市普通高中的,原则上必须在南宁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招生考试局),根据南宁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市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入学。
(二)非南宁市户籍但在南宁市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回居住地就读高中的手续。
对于所有非南宁市区户籍、在南宁市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如果需要提前返回居住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不打算在南宁就读高中的,原学校可根据学生的招生情况申请入学。 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各方面成绩或毕业考试成绩,颁发学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 考生及家长自行返回居住地联系高中学校。
10.城市普通高中特殊人才招生情况
拟招收特殊人才的公立普通高中,负责制定特殊人才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报市高中招生办审核后,可自行组织招生。 招收特殊人才的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 公立高中特殊人才目标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强制招生计划学生人数的5%。
如果考生在艺术、体育、科技等体现个性发展的突出专长,可将初中三年内获得的市级以上奖励情况向相应招生学校申报。 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将按照特殊人才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考试并予以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正式录取前报市高中招生办公室备案。 对特殊人才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一)市高中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区所有公立高中招收特殊人才的报名、考试、成绩公布和名单报送时间。
(二)考生凭准考证、成绩单及相关专业证明材料到拟就读高中报到注册。 学校可以组织考试,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拟录取的特殊人才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审批。
(三)各学校招收特殊人才名额未满的,剩余名额分配至学校必修项目非定向名额,符合必修项目报考条件的城市考生程序将统一竞争。
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发布。
11. 国际班招生管理规定
各普通高中举办国际班必须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桂教标[201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 《南宁市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南教教[201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的通知》(南教教教[2012]34号) 115)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班的行为,并将本班国际学生组织为独立班级。 国际班学生在学习期间不得转入学校普通班。 南宁市二中、三中国际班入学总成绩最低为B+以上(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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