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线高考网 高考报考 政策有调整!南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公布考高中填报志愿

政策有调整!南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公布考高中填报志愿

初中毕业考试

和高中入学率

事关每一位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

根据安排

今年福建省中考将于

6 月 24 日至 26 日

昨日,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发布

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招生考试

和高中招生工作计划

南平市今年中考政策有两大变化

一、考前申请入学改为

考后报名(6月28日至7月2日)

二、从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中职

不再进行在线志愿者注册

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南平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招生工作

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招生考试

高中阶段招生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辖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计[2019]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考试及高中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请条件

一、户籍或学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学籍原在本县(市、区)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毕业生)。

2.部分高职院校申请者还须符合学校公布的申请条件。

3、以下人员不予报名:高中阶段学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被高职院校开除学籍或者勒令退学未满一年的人员(未成年考生除外);被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入学资格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因触犯刑律正在服刑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3. 科目成绩

2023年中考总成绩为800分。

1.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原成绩全部计入中考总成绩。

2.体育、健康科满分4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3.以下6门科目在100分制试卷成绩基础上,按以下科目分值比例折算计入入学考试总成绩:物理按90%计,满分为90分;化学按60%计,​​满分为60分;品德与法律、历史各按50%计,满分为50分;地理、生物各按30%计,满分为30分。

四、学科等级规定

1.每科目按原成绩分为5个等级,以县(市、区)为单位,从高到低分为A、B、C、D、E。原则上每科目等级人数比例为:A级15%、B级30%、C级35%、D级15%、E级5%(D、E级合计20%);A、B、C、D级为合格,E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考虑到体育与健康学科特点和技能考试要求,本科目考试成绩达到总成绩的60%(即24分)以上,或辖区内考生本科目成绩在报名人数总数的95%以内的,认定为D级及以上。

2.因休学转入2020级的初中生,将实行新的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其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测试成绩按原成绩30%折算,分为A、B、C、D、E五个等级,计入2023年中考总成绩及等级。

3.2022年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未达D级者(2020年初中生),可于九年级补考,原学业考试成绩不予替代折算,补考及格者,仅认定为D级。往届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考试成绩,以原毕业学校考试成绩为准,由原学校提供,考试成绩未达及格(D级)者,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学校或统一组织安排补考,达及格(D级)以上者,仅认定为D级,并记录上传。

4.因外省转学等原因未参加2022年地理、生物统考的初中毕业生,今年应参加地理、生物考试,考试成绩按原成绩30%折算,分为A、B、C、D、E五个等级;从省外地区转学至我市的学生,其成绩及等级以转出地中考管理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为准。

5.各科考试成绩及等级仅通知考生本人,不对外公布。考试成绩或等级可核实,但不核对试卷。

5.初中毕业资格

南平市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将初中毕业与高中入学考试合二为一,测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升入高中的基本依据。学生完成三年学业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D级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合格(C级以上),可获得初中毕业资格。

考试科目未达到D级的学生,离校后2年内可申请补考相应科目,补考合格者,成绩认定为D级,仅用于毕业资格认定。补考试题、考试、评定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经补考仍未通过毕业考试的,发给结业证书。

6. 考试时间

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时长、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县(市、区)或学校组织的考试科目安排在每年4月、5月,具体考试时间、科目顺序由相关单位另行通知。

七、志愿者申请

1. 志愿者申请

6月28日上午8点至7月2日下午6点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逾期不予变更。自2023年起,五年制高职、中职不再组织网上补报名。

2. 志愿者设置

(一)提前录取:南平一中五一新区高中部及其他经批准允许自主招生、招收特殊才能学生的学校纳入提前录取范围。

(2)第一批:普通高中共8所选择,第一、二批为本县(市、区)第一高中或具备定向招生资格的学校;第三至第八批为本县(市、区)其他高中和具备全市招生资格的学校。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院校(含面试院校)共6所选择。

(4)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设置8个选择。

3.相关要求

(一)2023年南平市中考报名制度分高中报名和职业学校报名两种类型,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的考生还须填写其他高中报名表。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按其高中报名情况录取。

(2)报考高职院校及需面试录取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填写第二批五年制高职院校(面试)志愿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8.普通高中招生

1.录取原则与依据。普通高中录取以学生意愿为依据,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成绩要求是:综合素质测评在C级以上;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法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门学科成绩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考试成绩均在D级以上。

2.加强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管理。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下同)须严格按照我市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范围招生。未经南平市教育局批准,民办高中只能招收在本地注册并参加初中毕业考试的考生。优质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等均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管理。各县(市、区)2023年高中招生计划报南平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南平市教育局按照普高招生规模大致相当的原则,分县(市、区)及分校一次性确定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落实定向招生政策。2023年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给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2024年提高到不低于60%,2025年提高到不低于70%。2023年定向招生最低减分标准为50分。部分生源较少的县市,经申请批准,最低减分标准可降低至70分。

4.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的学校必须具有特色办学基础和相关基本保障能力,原则上须为本市同类专业三年以上领先、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拥有专业师资储备、相关条件齐全的,方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我局审批。各地、各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等特殊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自主招生考生中考成绩一般不低于当年全市中考第5000名学生的中考成绩,体育、艺术特长生中考成绩一般不低于当年全市中考第15000名学生的中考成绩。 实施自主招生的优质高中,应于5月12日前向南平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报送自主招生计划,经南平市教育局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5.支持普通高中开设民族语文班。条件齐全、有正式民族语文专业教师的学校,可向南平市教育局申请开设民族语文班。拟在2023年秋季申请开设民族语文班或开展民族语文教学的学校,应于当年5月20日前向南平市教育局报送具体教学计划(包括班级规模、师资配备、课程计划、学生人数等),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6.通过统一招生平台招生。南平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继续通过全市集中统一招生(含民办高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通过全市统一中考报名录取管理平台组织实施。民办普通高中上网生不足的,允许招收当年我市普通高中未录取且在市招生最低控制线以上的学生,但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录取名单原则上于8月20日前报南平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7.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全市中考总成绩第65分位的分数线。往届生中考总成绩减去32分,方可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各高中不得招收低于本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学生。

8、同分录取。中考录取分数线相同,且网上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按以下优先顺序录取:①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品德与法律、历史、体育、地理、生物等10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③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5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4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⑤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数学等2门学科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9、放弃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考生,须于高中录取分数线公布后2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放弃入学申请报告,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放弃入学考生名单上报南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中心。

10.根据《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等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闽发改办价格〔2020〕588号),学生不再缴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高中招生考试以县(市、区)为考区,各县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我市组织的答题纸扫描费、阅卷费原则上由市、县财政按辖区内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承担(市属学校原则上由市财政承担,具体分担另行文件明确)。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要求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9.五年制高职、中职招生

1.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不允许网下招生。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合格的,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意愿,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体育、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确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方式,凭报名材料择优录取。网上录取工作完成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要组织实施补报录取办法。具体办法由各中职学校汇总报南平市教育局核定。

3、报考需面试的学校或专业的考生,须自行了解情况,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4.报考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中有特殊要求(身高、视力等)的学校或专业时,考生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认真填写专业偏好。

5.五年制高职、中职(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计划另行通知。

10. 护理政策

1.按照《关于印发南平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生优先录取政策方案的通知》(南招办函〔2021〕3号)文件规定和规范办理程序组织实施。

2.青少年体校及备战省十七运会学生,按照《关于加强青少年体校及备战省十七运会学生管理的通知》(南教计〔2020〕16号)文件规定招生录取,招生计划单独列支,不纳入当年高中统一招生计划。

11. 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高中考试录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原则执行,省、市另有最新政策规定的,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南平市招生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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