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改革方案终于来啦!
6 月 14 日
陕西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正式发布执行
陕西新高考将于2019年秋季高中毕业班新生起实施
2022年高考将按新高考制度录取新生。
新高考实行“3+3”制,不分文理
外语考试可参加两次,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新计划有哪些亮点?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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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申请人选择的3门中考科目成绩将计入总成绩
● 总成绩由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成绩组成。
●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计入总成绩的科目均为满分100分,考生可根据院校要求及自身兴趣特长,在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个科目参加测试,每个科目限报考一次。
统一考试
只考语文、数学、英语,外语可考两次。
● 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为高考统一考试,使用全国统一试卷。
● 外语科目将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较优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高中学术水平测试
考试形式分为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 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门课程,考试伴随教学考试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周的最后三天。
资格考试(含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以“通过/不通过”表示,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承认高中学生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
● 评分考试科目设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课程。
该考试定于全国统一高考后举行,考试成绩将计入大学录取总成绩。
● 2022年(含)以后参加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级考试,考试成绩用于大学入学申请,连续2年有效。
●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报考相应科目的分级考试,分级考试成绩以各科目总成绩为准,按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总数(不含未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应比例划分等级。
● 资格考试和分级考试均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题型、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统一成绩汇总。信息技术科目采用计算机考试,其他科目为笔试,包括外语听力考试。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资格考试还设有技能操作考试,全省统一考试,统一题型、统一评分、统一时间。
高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制定《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测评方式和程序采用实事求是的记录、定期整理评选,经公示、审核后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建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电子管理平台和省、市、县三级综合素质测评数据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诚信评级、公示投诉、责任追究等制度。
● 综合质量评价要客观记录、内容全面、体现特点、注重过程、公开公正、加强监督。
入场
逐步减少甚至取消招生批次
● 坚持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写报名表。
● 条件成熟时取消高校招生批次。
● 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填报方式
● 积极探索以全国统一高考和高中阶段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化录取机制。
分类考试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 高职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对独立,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实行分类招生考试。
● 分类考试招生具体办法由省教育厅制定指导意见,各招生机构按照省教育厅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分类考试招生规定。
● 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由高等职业院校组织文化基础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
●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文化素质分数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并结合其综合素质评价。
● 继续实施优秀技能人才免试录用政策。
● 2017年,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高考加分
减少并规范考试加分
●烈士子女入学普通高校,录取分数线增加20分,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考生的录取分数线,在普通高校录取分数线以下放宽10分,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高考总成绩加5分;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功绩或被大军区以上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高考总成绩加征10分。
特殊招生计划
增加农村学生入读地方重点大学的比重
● 组织全省一级高校实施“农村贫困地区精准招生专项方案”,省级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对农村学生实施单独招生。
● 加大省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统筹力度,在确保国家专项计划实施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地方重点大学招收农村生源专项计划”比重。
● 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中小学入学率
改进中小学招生办法
● 公立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区免试入学政策,其中100%的公立小学、90%以上的公立初中实行学区免试入学政策。
● 整合公办学校资源,缓解热点学校择校难题。按照“全覆盖、无盲区、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完善适龄儿童少年报到办法和入学制度,明确新生入学规则,规范入学手续。
● 进一步完善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统筹安排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高中招生制度。
● 省示范性高中、省标准化高中统招计划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给区域内初中,取消高中阶段“择校”政策。
●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培育学校特色,实现与公办学校差异化发展。
自行注册
改进和规范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申请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并接受所报院校的考核。
●试点高校应合理确定考试内容,不得采取联合考试方式或组织专题培训。
●试点高校应制定自主招生规章,明确招生办法和考核程序,公布录取结果。
● 试点高校考试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由省级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中选考生名单,分批次报名,在首批本科招生正式报名前安排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