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聊城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体字[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做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估引领功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化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基本原则
(1)莘县新城高中、莘县一中、莘县实验高中实行“联合招生、均分生源”办法,莘县二中、莘县神州中学、莘县职业技术学校高中部分别招生。
(二)县教体局根据初中综合评估情况,将新县新城中学、新县一中、新县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的63%作为名额分配给各初中,名额计划(见附件)用于录取成绩低于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的学生,低于50分的取消名额计划。
三、招生计划
(1)根据各高中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核定办学规模和严控大班额等情况,经各校申请、局党委研究、市教体局同意,2021年,莘县新城高中、莘县一中、实验高中各计划招生2000人(其中新城高中、一中、实验高中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专业各50人),新州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莘县二中计划招生900人,职高部计划招生500人。全县普通高中共计划招生8400人。
(二)初中要积极做好毕业生分类报考思想动员工作,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基础上,引导本校毕业生合理选择我县高中、职业学校报考,积极推进我县高中均衡发展,努力提高毕业生报考准确率和毕业生高中升学率。今年高中招生工作完成后,各初中要上报全部毕业生去向,县教体局将对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进行专项考核。
四、报名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报考我县普通高中、“3+4”高职高专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
1.具有我县学籍的初中毕业生;
2、在莘县外就读、且户口在莘县的初中毕业生。
其中:市外、县外学生需持学籍所在县(市、区)学籍证明、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莘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信息、网上报名;市外学校学生需持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报告、学籍证明、户口簿及原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六学期综合素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到莘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信息、网上报名,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全科考试。市外转入我县的学生,原转入学校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从县外回乡考生的监护人需于5月17日至19日到莘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202室)领取信息。
(二)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不得跨县(市、区)报名。目前无初中在读生和在读生(学籍为“休学”)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3+4”高职高专本科、五年制师范本科、五年制高职高专本科。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以初中应届或已毕业初中生为招生对象。
5. 报名方式
全市高中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25日,请各位考生登陆“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聊城市初中招生网)报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须与学号信息一致,入学后至毕业前不得随意更改,确保报名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各高中阶段学生报名资格须经莘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6. 志愿者选拔
(一)报考普通高中、莘县职业中学的考生,只能选择下列学校之一就读:
1、莘县新城高中、第一中学、实验中学联合报名,报名代码为15220001。
2.申请莘县二中,申请代码为15220002。
3.申请莘县莘州中学,申请代码:15220010。
4、报考职业中专高中部,报名代码为15220008。
5.申请职业中专,申请代码为15220009。
(二)申请者可同时报考“3+4”高职高专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师范专科、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并选择一所普通高中参加考试。
高职、高师招生对象为全市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2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招生第一次报名、五年制高师招生第一次报名;7月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招生报名;7月15日至16日填报五年制高师招生报名、五年制高职招生第一次报名;7月26日至27日填报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普通中专报名。
VII. 入场
高中阶段招生分为“3+4”高职高专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等师范院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五个批次,招生工作分五个批次依次开展,每批次录取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1.普通高中
为充分体现录取公平性,普通高中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招收定额生,后招收普通招生生,专科生经专业考试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录取。
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为招生计划的1:1.2,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或落户。在录取过程中,市教体局将及时公布各校录取分数线,并根据录取情况向社会公布各校的空缺计划数。7月5日至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并按照各校空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第二次录取。
学校将于7月1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在聊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分数线,供考生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录取完成后,未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一经被心仪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录取,否则将通知学校减少下一学年录取名额,取消高一学生录取资格,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建立档案。
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高中新生入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职业学校
1.“3+4”高职、师范本科项目录取分数线须达到全市考生初中学历考试排名前55%,其中艺术类可放宽至全市考生初中学历考试排名前75%。
2.五年制师范院校(含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的60%,考虑到不同年份考试题目难度,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院校,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确定。
4.普通中专不设报考最低分数线,实行网上报考录取,学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可实行报名入学。中职教育实行免报名录取。
8.各科考试安排及分数
1. 考试时间
6月14日:8:30-9:40 地理 10:10-11:20 生物
6月15日:8:30-10:30 中文 15:00-17:00 英语
6月16日:8:30-10:30 数学 15:00-16:10 道德与法治
16:40-17:50 历史
6月17日:8:30-9:50 物理 10:20-11:30 化学
2. 各科成绩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品德与法学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其中,地理、生物在初二、初三各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分计入录取总分。
初中生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为60分,根据学生实际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体育与健康专业总分50分,实行及格分数制,即考试成绩达到40分及以上,在录取总分中计为0分;考试成绩低于40分,则按低于40分的分数从总分中扣除(考试办法另行印发)。
理化实验满分为20分,实行及格分数制,即考试成绩达到16分及以上,在录取总成绩中计为0分;考试成绩低于16分,则按低于该分数的分数从总成绩中扣除(考试办法另行印发)。
(三)注释
1. 所有科目均以闭卷形式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对500Hz、1000Hz、2000Hz、4000Hz纯音听力测试结果中每耳平均听力损失≥40分贝(HL)的考生,可凭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测试证明(报告)申请免除英语听力测试,听力测试成绩按总成绩30分×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算。
2、因身体残疾或其他疾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可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申请免除体能测试。最终成绩为期末考试三项总分40分中的60%(即24分)+肺活量测试成绩。
九、加分、免试政策
1.烈士子女入学加分20分;少数民族考生、华侨考生入学加分10分。
(二)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雄烈士和因公殉职、负伤的人民警察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一线立功受奖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教育优惠的人员,按规定给予教育优惠。
以上优惠政策仅享受最高一项,不累积额外积分。
各初中应于5月25日前在教室、校内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符合加分政策、加分项目及加分点的学生信息。公示期间,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可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公立高中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有加分项目的特招考生,须持原件、填写特招考考生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由毕业学校于5月26日前报我局,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10.严格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必须使用高考标准化考点。各招生学校要按照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要求,于6月8日前对初中招生考试进行全面考试管理检查,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安全有序。要建立完善考试管理制度,加强从考场建设、试卷运输、保管、发放、考试到入学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人。
11.加强领导,严格招生纪律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今年招生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育人形象,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增强服务意识,以严明的纪律、有效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周到的服务取信于社会。
(二)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乱收费或者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责任人。
(四)严禁高中未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向初中发放招生简章、召开招生咨询会、随意承诺、收费招生,严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
(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自愿选择志愿,更不得擅自改变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该校当年全部参加高级选拔的资格外,对校长及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初中要及时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初中生家长宣传高中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办法、录取结果、督导举报平台等。《致全县2021届初中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要发到每一位考生手中,家长、考生读后要签字确认。《确认回执》由各初中按班级统一收缴、留存。
(七)严防疫情风险。各考点、毕业初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各环节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和疫情防控培训,提高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考生和家长的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各项考试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参照《聊城市2020年暑期普通高中学历考试疫情防控指导意见》(聊教提发〔2020〕5号),配备设备,组织防控人员,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联防联控,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备案。
(八)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法提前报名录取、虚假招生宣传、违法乱收费等行为。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违法办学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责任人,对违法入学的学生不予注册。
招生期间,教体局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并接受社会公众举报(纪检信访处:7137728;基础教育科:7137723;职业教育科:7137733;招生办:7137727),严厉查处违法招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