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之际学历造假问题浮现:年轻求职伪造学历,晚年面临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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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的沙先生年轻时在东北打工,后来回到北京当了一名工人。当沙老师年满60岁申请退休时,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他的档案和申请材料批准了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其简历档案中记录的1977年高中毕业,确定沙老师的工作时间为1977年,7月份计算其养老保险缴纳年月,每月养老金计算为4400多元。
沙先生对审批表不满意。他说,他1974年初中毕业就开始务农。审批表是按照1977年计算的,这意味着他还差3年的认定缴费年限,影响了他的养老金收入。沙老师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持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审批表。沙老师无奈,只好起诉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沙先生的档案材料中的文化程度均写为“高中”。其简历部分记载其1977年高中毕业,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个人账户转移单》等材料记载沙先生于1974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由沙先生工作单位盖章签发,还明确记载,沙先生自1974年7月起一直在东北工作。
对于档案材料中记载的矛盾,沙先生解释说,他没有读过高中,他伪造高中文凭是为了更容易找到工作。事实上,档案材料中记载的1974年参加工作的日期是正确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退休审批部门在办理退休审批工作时,应当全面审查员工档案、《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等材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合理性。《北京市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前连续工龄审定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 《个人账户转移单》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的资料均记载沙老师于1974年7月参加工作。但人社局仅依据沙老师的高中学历。沙先生的简历确定他从1977年开始工作,但未核实档案中的矛盾。该证据不足,应予撤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议决定也未对上述矛盾内容进行审查,结论是错误的。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沙先生出具的养老保险待遇审批单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复议决定,并责令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审批。
记者: 孙莹
:王宁江、张鹏制作
流程编辑王梦莹
相关问答
答: 确实有些年轻人为了求职会选择隐瞒学历,尤其是那些学历不符理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可能会出于对自身能力不够自信的原因,担心学历过低引发面试官的质疑与拒绝。他们希望通过伪造学历达到获得机会的目的,但这样风险非常大。不仅可能在后续工作中被发现,还会面临法律责任和职业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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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隐瞒学历也是违法的行为,一旦被揭露,会对个人造成严重伤害。建议大家诚实对待求职过程,充分展示自身的能力和经验,积极提升自我,相信通过努力一定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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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一个人在退休后被发现学历是伪造的,可能会面临社会信用问题、养老金受影响甚至是法律处罚等诸多困境。这主要是因为伪造学历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揭露就会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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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建议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坦诚面对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解释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同時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例如寻求法律帮助争取减轻处罚力度。在未来尽量提升自身本领,努力获得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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