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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服装学院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2020北京服装学院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 1959 年 2 月建校,原名北京纺织工学院,1961 年 7 月更名为北京化学纤维工学院,1987 年 2 月,改扩建为北京服装学院,为我国第一所服装高校。 学校目前设有 9 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学院,以及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研究生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各类学生近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千余人。我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高校,设有“中国传统服饰文化的抢救传承与设计创新”国家特殊需求博士项目,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十佳特色博物馆,以及北京市高精尖学科。 学校拥有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了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大批教师是在服装服饰材料、服装设计、服饰设计、服装服饰工程、产品设计、时尚商业、时尚管理、时尚传播、美术创作、艺术理论研究等领域具备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学者,分别入选北京学者、市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计划、长城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服装十佳设计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珠宝首饰设计大师、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等。
 
学校形成“艺术教育与工程教育、管理教育相结合,民族服饰文化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特色现代服装时尚教育教学体系,以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科技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全面服务社会,成为行业产业发展和时尚设计、文化创意领域的人才与创新高地,培养大批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骨干,获得中国服装大奖行业支持大奖、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十佳设计教育机构等众多国家级荣誉称号。 2016 年,北京服装学院被英国《时装商业评论》(《Business Of Fashion》)评为中国好的时尚高校,在全球时尚教育院校本科课程中位居前列,研究生课程“佳长远价值”国际排名第 2 名,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中国时尚高等学府”。 


我校为艺术类高校,面向全国招生,欢迎考生积极报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份规定的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 


2.表演类专业考生须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参加统考且本科合格(未涉及到省统考的省份直接参加校考)。 


3.身体健康,符合《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色弱。 



三、校考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表演类校考的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表演(广告传播),考生只能选择 1 个专业方向报考,考生须在本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省统考未涉及到的除外。 


1.报名及交费 


时间:2020年1月6日15:00—2020 年 1 月 10 日15:00 


考生在手机上登录 http://ysks.bift.edu.cn/进入报名系统,并在报名系统上完成报名、交费,加试费:初试 100 元、复试 80 元,交费后须自行打印《准考证》。交费后考生所有信息不能更改。 


2.专业考试安排



注:测体及初试、复试地点均在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 2号),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要求详见《2020 年表演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3.报考审核和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我校校考:①身份证原件;②确认后打印的《考生信息登记表》及《准考证》;③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 2020 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还须持《广东省 2020 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考试时,须经过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审核。凡身份验证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后果自负;④参加表演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
考试开始前上交 MP3 格式的伴奏音乐。 


我校将对所有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成绩进行审核,对未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校考成绩。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服装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纪律和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如有组织作弊和替考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结果上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4.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表演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左右分别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录取 



五、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不符合录取条 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地。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 即取消学籍。 


2.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我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六、联系方式 



七、专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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